
1993
内蒙华电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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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
1993年9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股份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出《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书>的批复》(内股份办通字[1993]11号),批准内蒙古电力总公司(后改制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发电公司、华能内蒙古发电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包头第二热电厂为基础改制,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内蒙华电。
1994
首次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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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
1994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审字[1994]6号文件批准,内蒙华电首次公开内蒙华电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内蒙华电的总股本为41,200万股。内蒙华电的股票于1994年5月20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成为自治区第一家上市公司,也是全国电力系统首批上市公司。
1996
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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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
根据内蒙华电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上字[1996]16号文件批准,内蒙华电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500万股普通股,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售3股。本次配股完成后,内蒙华电股本增加至42,700万股。本次配股共募集资金5820万元,主要用于收购内蒙古电力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41%。
1997
送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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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
根据内蒙华电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蒙华电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内蒙华电按实现的净利润在提取10%的公积金和7.5%的公益金后,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股。本次送转股完成后,内蒙华电股本增加至55,510万股。
1998
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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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
根据内蒙华电第五次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上字[1998]144号文件批准,内蒙华电实施1998年度配股方案,向全体股东配售38,988万股普通股,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售8股。本次配股完成后,内蒙华电股本增加至94,498万股。此次配股募集资金19.4亿元,其中:募集现金3.6亿元,经营性净资产15.8亿元。通过此次配股,公司拥有了丰镇发电厂3、4号机组和乌拉山发电厂。
1999
收购丰镇发电厂1、2号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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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
内蒙华电收购了丰镇发电厂1、2号机组。丰镇发电厂是全国少数民族地区第一座超百万千瓦大型火力电站,是内蒙古自治区最早的“西电东送”枢纽电站,同时,也是内蒙古西部电网连接华北电网的枢纽。该电厂承担着向自治区和首都北京供电的任务,开创了内蒙古自治区向北京送电的先河。
2001
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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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根据内蒙华电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行字[2001]88号文件批准,内蒙华电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4,563万股普通股,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售3股。本次配股完成后,内蒙华电股本增加至99,061万股。通过本次配股,内蒙华电收购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45%的出资权(权益),和内蒙古大唐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5%的出资权(权益)。
2002
建设、收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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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2002年,内蒙华电投资建设上都发电厂一期、岱海发电厂一期、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建设托克托发电厂二期工程。
2002年,内蒙华电以自有资金收购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收购了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0%的股权。
2003
投资 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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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内蒙华电投资建设了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和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及包头第一热电厂。
2004
控股股东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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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2004年1月,内蒙古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开”正式实施,以原内蒙古电力发电资产为基础,内蒙古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能集团、神华集团、中信泰富合资组建了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华电的控股股东由原来的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北方公司。
2004年12月20日,公司成功发行10年期人民币18亿元公司债券,用于达拉特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岱海发电厂一期新建工程、托克托发电厂一期及二期项目建设工程、包头第二热电厂扩建工程、海勃湾发电厂扩建工程、上都发电厂一期新建工程。
2005
控股股东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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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2005年,股权重组完成后,华能集团持有北方电力51%的股权,成为北方电力控股股东;北方电力持有内蒙华电77.88%的股份,成为内蒙华电的控股股东。2005年7月21日、8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分别下发《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持股单位变更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755号)、《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持股单位变更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1005号),批准北方电力变更为内蒙华电的控股股东。2006年1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同意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6]3号),同意豁免北方电力要约收购义务。
2006
股权分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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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经国务院国资委于2006年4月5日作出的《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337号)批准和上交所于2006年4月17日出具的《关于实施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通知》(上证上字[2006]263号)同意,内蒙华电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3.5股的比例支付对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内蒙华电总股本仍为198,122万股。
2007
关停、置换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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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2007年至2010年,内蒙华电响应国家“上大压小”关停机组政策,陆续关停乌拉山发电厂1、2号机组、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电一期)1、2号机组、丰镇发电厂1、2号机组,同时置换了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林发电厂等大容量机组 。
2008
建设、收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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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2008年,内蒙华电涉足风力发电,先后投资建设乌力吉木仁风电项目一期、白云鄂博风电项目一期、额尔格图风电项目一期;7月,合资建设包满铁路公司;12月,收购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8.75%的股权。
2009
资产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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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2009年7月,为逐步解决公司所属发电厂“一厂多制”有关问题,实现北方公司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承诺,增强内蒙华电盈利能力,内蒙华电与北方公司实施了资产置换。内蒙华电将拥有的包头第一热电厂、包头第二热电厂资产整体与北方公司拥有的乌海发电厂进行了置换。
2011
非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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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2011年初,内蒙华电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通过内蒙华电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11]752号文、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1]1719号文批准,内蒙华电于2012年3月14日向10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60,000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7.76元/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内蒙华电的总股本增至258,12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6.56亿元,用于收购魏家峁煤电公司88%股权和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通过本次资本运营,奠定了内蒙华电煤电一体化的新格局。
本次融资多项成果创造了资本市场之最,一是创造了2010年以来A股市场非公开发行最短的时间记录,二是创造了2010年以来A股市场非公开发行的市场折价率最低值,三是创造了电力企业大型非公开发行项目市场化率之最。同时,魏家峁煤电公司也成为自治区第一家以矿权作价入股的企业。
2012
送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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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根据内蒙华电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内蒙华电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12年末总股本258,122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129,061万股股份。本次送转股完成后,内蒙华电的总股本增至387,183万股。
2013
送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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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根据内蒙华电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内蒙华电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13年末总股本387,183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193,591.5万股股份。本次送转股完成后,内蒙华电的总股本增至580,774.5万股。
2014
进一步解决一厂多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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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2014年12月,内蒙华电以自有资金10.47亿元收购了北方公司持有的蒙达公司43%的股权与丰镇发电厂5、6号机组,进一步解决了一厂多制问题,践行了股东方对资本市场的承诺,扩大了企业规模。
2014年12月初,内蒙华电首次发行10亿元三年期非公开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率5%,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2015
增资风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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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2015年,内蒙华电先后两次增资参股的龙源风力发电公司,以实现该公司对乌拉特后旗乌力吉风电场4.9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锡林浩特2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项目、乌拉特前旗沙德格风电场4.9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
并成功发行18亿元中期票据,得以调整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2017
转让股权及成功发行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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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017年,为压减法人机构、调结构、去产能、压缩常规能源投资,2017年3月31日,内蒙华电以1.31亿元的价格向海力售电公司转让了蒙华海电公司51%股权,5月18日,内蒙华电以2.97亿元的价格向京能电力转让了京隆发电公司25%股权。
2017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16号文核准,内蒙华电于2017年12月22日公开发行1875.2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75亿元。投资者可在未来六年的期间内以2.95元/股的价格行使转股权(除权前)。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北方龙源风电81.25%股权,收购完成后,龙源风电成为公司全资控股公司,为内蒙华电能源结构转型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017年可转债发行,存在诸多法律瑕疵和障碍需要规范和清理,涉及土地、法律争议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几易其稿,公司发布临时公告多达60份,最终实现成功发行。公司也被评选为自治区金融工作先进集体;“蒙电转债”被评选为“2017年度中国十佳可转债项目”。
2018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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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018年,内蒙华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银行间交易市场成功发行了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10亿元私募债、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票面利率水平在同类企业中位居前列,为资金保障、债务结构调整、降低负债率做出重要贡献。
2018年,引入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完成了和林电厂、丰镇电厂两个分支机构的重组工作,将上述两个项目49%的股权转让给对方。有效的保障了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减少了出资压力,降低了投资风险,并实现归母净利润的增加。
2019
收购察尔湖光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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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019年2月,公司启动了收购察尔湖5万千瓦光伏项目100%股权的工作,这是北方公司成立十五年以来首次开展外部并购,也是落实华能集团公司“两线两化”“结构转型”的重要举措。通过艰苦的努力,公司于2019年底成功完成收购兴和县察尔湖海润生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工作。
2019年11月21日,和林发电公司二次股权重组已完成工商变更。至此,和林发电公司的股权结构调整为内蒙华电51.03%、淮矿西部煤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6.91%、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2.06%。本次股权重组的完成,对于内蒙华电推进以资本纽带关系强化煤电合作的战略,以及解决项目公司资本金来源均有重要意义。
2020
创公司融资历史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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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020年,紧抓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有利政策,成功发行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综合利率2.81%,较基准降低35.4%,创公司融资历史最优,自治区同类产品利率最低;申请疫情防控专项贷款0.5亿元,较一年期LPR利率优惠35%,节约财务费用585万元;成功发型永续中票10亿元,第二期发行利率低于5年期LPR利率0.15个百分点;推进华能结构基金投资2.92亿元,增持公司1.1亿股,增强了市场信心、稳定了公司股价。
2021
完成可转债转股及成功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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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完成18.75亿元可转债转股,赎回“蒙电转债” 数量为 339,190张,累计增加公司股本7.19亿股,公司总股本增至6,526,887,811股,增加了公司资本实力,提升了公司抗风险能力; 12月28日成功发行15亿元3+N可续期公司债,发行利率3.32%,创内蒙古自治区近三年来同品种同期限票面新低。
通过银行间市场,公司成功发行全国首批、内蒙古自治区首单能源保供债券10亿元,再创公司债券融资利率新低;通过新金融品种确权贷款3.4亿元。